释义 |
答: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有何权利? 答: 1、审查权 专家鉴定组可以审查医患双方提交的材料,听取医患双方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 2、调查权 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并积极配合调查。当事人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不予配合的一方承担责任。 3、报告权 专家鉴定组依据医患双方提交的材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独立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4、应询权 专家鉴定组依据医患双方任何一方的要求,对所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庭应询。专家鉴定组如不应询,需承担不利后果,例如鉴定意见不被采纳,鉴定费用会被要求退回。 关注我,@法律人显哥 显哥说法,从0到1,紧贴生活,聚焦热点,告诉你不一样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