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厦门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厦门购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厦门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厦门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 在交易过程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有: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有: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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