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要程序吗 |
释义 | 离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要程序,可以在庭前或庭审中进行,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调解离婚当事人必须坚持自愿合法原则,法官必须根据离婚双方情况查明事实,依法说服教育双方,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批评有过错的一方,引导无过错的一方。 法律分析 离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要程序。可以在庭前或庭审中进行,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当事人必须要接受调解。调解离婚当事人还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在调解的过程中,法官必须根据离婚双方情况查明的事实,依法说服教育双方,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批评有过错的一方,引导无过错的一方。 拓展延伸 离婚调解是指通过调解员的协调和帮助,由双方自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的一种方式。相对于离婚诉讼,离婚调解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时间短,通常只需要几次调解就可以达成协议;二是费用低,相对于诉讼,离婚调解的费用更加低廉;三是保密性好,调解过程中的信息不会被公开。但是,离婚调解也存在一些缺点,例如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双方必须要履行,否则无法解除,调解协议不能强制执行等。适用条件包括:双方都愿意通过协商解决离婚问题,没有重大利益分歧,以及调解员的专业性和中立性得到保障。 结语 离婚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要程序,但并不意味着当事人必须接受调解,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过程中,法官必须依法说服教育双方,宣传法律、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引导无过错的一方。离婚调解相对于离婚诉讼,具有时间短、费用低、保密性好等优点,但也存在缺点。适用条件包括:双方愿意协商解决离婚问题,调解员专业性和中立性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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