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
释义 | 需要分情形。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当然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以及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无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无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即买房房屋应当签订协议,进行不动产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发生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查明无欺诈、显失公平情形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认定合同有效。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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