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城镇户口是指户口不是本省辖区范围内的户口。毕业后直接迁回户口原籍,读大学时户口迁至大学所在地,毕业后,只要没到其他地方落户,一般两年内默认退回户口原籍,拿学校开具的报到证直接迁回户口原籍所在地。不管原户口是农还是非农,都将转为居民户口,由于工作或结婚原因,在其他地方落户,想迁回户口原籍的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准备相应的材料。外地城镇户口迁回本地的具体方法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