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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管控
释义
    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风险及管控有:
    1、股东资格丧失的风险,受让方一般可通过事先核查出让方股东资格的相关证明进行管控;
    2、转让主体资格限制的风险,转让时,双方可通过细读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确认限制条件,避免主体不适格情况;
    3、股权转让协议的其他法律风险及管控。
    风险管控措施
    风险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采取各种措施和方法,减少风险事件发生的各种可能性,或者减少风险事件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风险控制的四种基本方法是:风险回避、损失控制、风险转移和风险保留。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简单的风险回避是一种最消极的风险处理办法,因为投资者在放弃风险行为的同时,往往也放弃了潜在的目标收益。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是减少实际损失。控制的阶段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将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
    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
    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限制
    股权转让有下列限制:1、股东向非股东转让出资时,不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其他原有股东还享有优先受让权。2、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股份于任职期内不得转让。4、即公司不得为受让自己公司股份的法律主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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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12: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