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单位强制打疫苗是不合法的。中国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目前,新冠肺炎疫苗尚未被纳入免疫规划疫苗。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在这种前提下,接种新冠疫苗的义务不应通过合同予以规定,是否接种应被视为自然人的个人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九十七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包括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增加的疫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 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 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是指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