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待审核状态下的其他去向登记信息可点击详情恢复至待就业,重新录入信息即可;审核通过状态下的其他去向登记信息需要申请解除之后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成功解除后重新录入,或者联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恢复至待审核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为劳动者就业提供服务。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各方面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中介服务的指导和监督,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发布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