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去世房产怎么过户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母亲去世需要房产过户的基本程序和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步,公证的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步,房产证办理手续: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亲属关系的材料等; 4、放弃继承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被继承人房屋所有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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