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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现在跟他实在过不下去了,我要是离婚,可以不要孩子吗,可以支付抚养费,要是离婚,我可以得到什么财产?
释义
    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才能协议离婚。一、财产分配:可以自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二、子女抚养:2岁以下一般归女方,8岁以上征询小孩本人意见;2岁以上,有法定情形的,可优先考虑抚养权。总体原则是以对子女成长有利为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是共同抚养,我每月给孩子1000元抚养费,我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期间男方不让见孩子,女方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如果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男方,男方不允许女方见孩子的,女方可以申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八条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我想离婚,我什么都不要,只想离婚,可是她不愿意去签字,我应该怎么办?
    想要离婚的,首先应该询问对方是否愿意离婚,如果对方愿意离婚,那就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然后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对方不愿意离婚,那自己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我要起诉离婚,分居一年多了,以前有家暴没有证据,孩子抚养权可以不要,我只想离婚?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当双方无法就离婚本身、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家暴行为属于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如果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会准予双方离婚。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就是我离婚证已办,离婚协议书上我放弃所有财产,我现在想多为孩子早点抚养费?
    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过高的,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进行适当降低,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负担能力有限。根据规定,一般来说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我有俩孩子,离婚后,对方只支付共1千元的抚养费,请问我还可以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吗?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的抚养费,但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法律规定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有: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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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7: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