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提交辞职报告之后,领导强制修改我的离职时间,让我强制上班,这属于违法行为吗? |
释义 | 合同中禁止员工限制辞职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有多种情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如果用人单位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法律分析 限制员工辞职约定无效,合同中禁止规定员工限制辞职,属于霸王条款,是不合法的。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拓展延伸 领导违法行为:强制修改离职时间并强制上班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无权强制修改员工的离职时间并强制其上班。领导强制修改您的离职时间并要求您强制上班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的保护,员工有权自主选择离职时间,并且在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如果领导强制修改离职时间并违反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维护您的权益。请记住,您有权享受合法的离职权益,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该得到制止和惩罚。 结语 根据劳动法的保护,员工有权自主选择离职时间,并且在离职期间享受相应的离职待遇。领导强制修改离职时间并违反您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请您不必担心,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此违法行为,他们将会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来维护您的权益。请记住,您有权享受合法的离职权益,任何违法行为都应该得到制止和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