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户口本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三)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四)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