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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过户写两个人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亲自携带相关资料到场,如果买卖双方在房产过户的过程中有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委托他人办理过户,还应该提供相应的证件资料。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指房屋所有权人通过买卖、交换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二手房过户双方需要以下的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网签合同、税务申报表;
    2、身份证、户口本,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委托别人办理的,受托人要提供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4、不动产权来源证明材料;
    5、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委托拍卖合同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
    6、涉及限购令规定要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一)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更的;
    (二)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
    (三)不动产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的;
    (四)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五)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六)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债权额、债权确定期间等发生变化的;
    (七)地役权的利用目的、方法等发生变化的;
    (八)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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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7:2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