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遭遇碰瓷,交警判我全责 |
释义 |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认定不满,可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在事故认定书送达后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需附带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二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不服交警部门认定的,有两种处理方法: 1、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对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不服,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碰瓷事件引发纠纷,交警判定责任归属 在这起碰瓷事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由交警进行了调查和判定。根据交警的调查结果,责任被归属给了其中一方。这意味着,根据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该当事人被认定为全责方。这一判定对于受害方来说可能是一种公正的结果,因为他们遭受了碰瓷行为的损害。然而,对于被判定为全责方的当事人来说,这可能意味着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责任。因此,在这起碰瓷事件中,交警的判定将对双方产生重要的法律和经济影响。 结语 在这起碰瓷事件中,交警的判定对双方产生重要的法律和经济影响。当事人对交警部门的认定不服,可以选择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复核申请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并说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而诉讼则是一种更进一步的解决方式。无论选择哪种方法,当事人都应遵守法律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