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砍别人饮水管违法。 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造成别人的财产损失是违法行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具体情节承担相应责任;数额超过五千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同时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砍别人饮水管这种行为很不道德,应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充分认识守法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当事人守法的自觉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