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管理实行以街道、乡镇党组织为领导。 物业的职责如下: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其经营管理的物业进行维修和技术管理,包括对房屋安全与质量的管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具体包括污染防治、环境保洁、环境绿化等;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对小区的治安进行管理,对小区的消防安全进行管理以及对出入小区的车辆与人员进行管理;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物业公司的义务: 1、以为业主服务为宗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安全防范、卫生保洁、公共部位及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等服务; 3、按照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 4、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监督; 5、协助有关部门提供社区服务,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第五条 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