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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在两处单位签劳动合同吗
释义
    按照劳动合同法来说,一名劳动者原则上只能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上的冲突,
    其中还特别规定,如一名劳动者违法与第二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原单位发现后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
    但也不是绝对的,如果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存在,但不存在实际劳动行为或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发生实际劳动的,或得到第一家用人单位许可的,也可以与第二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比较典型的例子是一部分国有企业内部人员内退,或原一些企事业单位实行的停薪留职行为,劳动者和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不再发生实际劳动,
    仅仅是社保关系挂在原单位,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再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的,劳动者可以另行寻找新的用人单位。
    一、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原则上不允许,例外情形:《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非全日制用工;
    (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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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