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或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准予退休。正常退休,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累计工作时间满十年的;特殊的工作提前退休,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作时间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温等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工作;因病提前退休,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作时间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退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3、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