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后多久可以取公积金? |
释义 | 解除劳动合同之后,满足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可以提取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带上离职证明和提取公积金相关申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或者指定银行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具体的条件如下: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3)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4)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3、特殊情况提取 (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