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婚子女的财产是否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父母所给? |
释义 | 父母赠予已婚子女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并已完成交付,则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父母赠予已婚子女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并已交付完成,该财产则属于父母赠与给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不包括本法第1063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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