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工没有签合同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农民工没有签合同拿不到工资怎么办 农民工没签合同不给工资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经济补偿和工资;协商不成,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到法院提起诉讼。 二、企业拖欠工资劳动局不管怎么办 企业拖欠工资劳动局不管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拖欠劳动工资一般情况下属于劳动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来解决。如果劳动者因此而与企业解约的,还可以依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 在我国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工作都必须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务合同, 而如果没有签订的就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存在,大大的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以及约束了用人单位,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就可以通过劳动合同选择起诉或者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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