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中公证处可以公证财产分配吗 民法典对公证处可否公证财产分配没有规定,而《公证法》规定,对财产进行分配时,当事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公证,证明财产分割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怎么分割 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财产的,要先明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双方的工资、奖金; 2、双方生产、经营的收益; 3、双方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明确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所以,离婚后发现对方隐瞒以上财产的,按以下规定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1、配偶一方采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与对方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在协议离婚后1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变更或撤销。 2、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从发现时起2年内请求法院再次分割。 所以,离婚时一方隐藏财产的行为,离婚后才发现这个情况的,可以请求法院重新分割。并且,发现之后要积极采取措施,否则的话,过了诉讼时效将会承担败诉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