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治县由谁来管理? |
释义 | 自治州是中国的行政区划单位,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自治州享有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有省和自治区。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州州长负责制,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而自治县归国务院管。 法律分析 自治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单位,自治州为民族自治地方,地位介于省一级与县一级之间,属于地级行政区,为第二级地方行政单位。按照宪法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很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设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中国大陆设立自治州的有省和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州州长负责制,自治州州长主持本级人民政府工作,州长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自治州管辖的县级行政区为县、自治县、县级市。自治县归国务院管。 拓展延伸 自治县的管理责任归属及相关问题 自治县的管理责任归属涉及多个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县的管理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地方政府负责制定和执行自治县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监督和管理自治县的各项工作,包括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务等。此外,自治县的管理责任也涉及相关部门和机构,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他们负责提供支持和协助地方政府履行管理责任。在实际操作中,自治县的管理责任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明确,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促进自治县的全面发展。 结语 自治州,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划单位,具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它在地方行政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享有较高的自我管理权利。自治州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由自治主体民族的公民担任州长,负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自治州下辖县、自治县、县级市等行政区,归国务院管理。自治县的管理责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以及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相关部门和机构也提供支持和协助,确保自治县全面发展。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设立,有助于地方治理和民族自治的实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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