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诉乡镇卫生院渠道有:1、可以直接向卫生院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或者向卫生院内部管理部门反映;2、拨打12320全国统一卫生热线,向当地卫生监督管理机构举报;3、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或者医调委;4、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纠纷诉讼。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