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是的。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如因失误或其他过失行为损坏,或遗失用人单位的财物,理应照价赔偿。但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劳动者所在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