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
释义 | 子女继承指的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而子女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而子女继承权是根据父母子女间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并且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因此子女继承属于比较常见的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子女有继承继父母遗产权利么?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权继承继母的遗产。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以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孩子是否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子女继承指的是法律赋予子女取得父母遗产的权利。而子女继承属于法定继承中的一种,是法定的继承人之一,而子女继承权是根据父母子女间存在直接的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血亲关系而产生的,并且子女在享有继承权方面男女平等,不受年龄大小、结婚与否等限制。因此子女继承属于比较常见的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有继承权吗? 儿女遗产父母有继承权。子女的遗产继承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协议、遗嘱以及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若子女对财产没有留下遗赠协议、遗嘱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虐待父母的子女是否还有权利继承 虐待父母的子女一般还享有继承权利的。但如果其实施虐待行为情节严重的,除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外,会丧失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父母亲的遗产是否与子女继承财产有关? 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在其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是算夫妻共有财产的。但如果继承遗产房的父母有遗嘱或者明确意思表示遗产只由其子女继承的,那么子女继承父亲的遗产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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