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无需产权证也能办理吗? |
释义 |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房产公证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协议书或合同等材料,并由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签字确认。注意事项包括本人到场、留空签字日期、保护个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一、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二、遗嘱公证没有产权证可以做公证吗 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三、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证申请 1、提交上述材料后,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亲自到公证处填写公证申请表,提出公证申请资料审查; 2、公证人员核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就协议或合同的内容询问当事人若干问题,当事人配合公证员诚实作答,并在公证谈话笔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就是问对相关条款、内容是否清楚明白,协议的签订过程是否存在欺骗、误导、强迫,并告知当事人协议签订后的法律效力及后果); 3、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协议或合同签字,公证完成。 四、进行房产公证的注意事项 1、房产公证必须本人亲自到场,委托他人代办将不被受理; 2、在准备材料时,协议书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签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证人员审查和修改后,再行签字; 3、当个人权益受到损害时,积极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房产公证需要提供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协议书或合同等材料,并由公证人员审查和核实真实性。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完成公证。进行房产公证时需注意本人亲自到场、协议书或合同签字日期留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保护个人权益,积极运用法律武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二条 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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