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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委托结婚登记证吗
释义
    委托办理结婚登记可以吗:从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看,结婚登记,不能请人代理,必须由申请结婚的双方婚姻当事人亲自到县以上民政部门结婚登记机关登记。
    一、离婚的再结婚需要什么手续吗
    离婚的再结婚需要出具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以及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办理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男女双方都是中国内地公民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双方本人的身份证
    身份证要在有效期内。
    若身份证丢失,可办理临时身份证。
    (2)双方本人的户口本原件
    户口本若丢失,可以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在一个月有效期内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手续。
    (3)登记照片
    需要携带3张两人的合照,可以直接在登记处现场拍摄,也可以提前拍好。要求是双方近期两寸半身免冠合照,并且要露出眉毛和耳朵。
    (4)再婚登记
    若离过婚,办理再婚登记时还须持离婚证、离婚证明。
    若是离婚双方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华侨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4、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是外国人的,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三、登记结婚地点由哪个部门管理?
    结婚登记地点由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管理。需要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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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