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是为了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19年12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6月1日实施。 该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是在宪法目标的框架下,以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公民健康水平,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目标的。集中目标以解决中国卫生事业发展中许多根本性、原则性问题,业界称其为医疗卫生领域的“母法”。 凸显了“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立法目的是法律出台的初衷。 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内容中总结概括了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义务,即人民有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受到尊重的权利,有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和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的义务,与《中华人民共和会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脉相承。 在医疗卫生机构的章节,明确了我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成,并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的功能属性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遴选适当数量的基本药物品种,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 国家公布基本药物目录,根据药品临床应用实践、药品标准变化、药品新上市情况等,对基本药物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基本药物按照规定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国家提高基本药物的供给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基本药物公平可及、合理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