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普查房屋的目的是啥 |
释义 | 住房普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人员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 关系到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合理发展。通过对职工住房普查,对其住房面积进行核定并以此建立健全职工住房档案,为企业多渠道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提高和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奠定了基础,为国家房地产中长期规划奠定了基础。 普查房屋的内容如下: 1、房屋坐落位置; 2、建设时间; 3、建筑面积; 4、建筑结构; 5、规划许可证; 6、房屋所有权证; 7、土地证及每幢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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