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充专利的处罚依照哪些依据 |
释义 | 冒充专利的处罚依据是: 擅自使用他人的外观专利修饰酒瓶的,一般构成侵权。行为人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属于假冒专利的侵权行为。 二、专利执法部门与专利管理部门的区别 专利执法部门与专利管理部门的区别如下: 1、职责不同。专利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行为;调解专利纠纷;专利执法部门负责研究相关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职能,监督各项专利法律、法规的执行,对违法侵权行为进行处罚; 2、处理案件不同。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假冒专利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必要时由专利管理部门工作的部门处理、查处; 3、专利执法部门必须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件。 三、假冒专利罪是什么意思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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