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股权质押进行监控 |
释义 | 股权质押可采取如下方式予以监控:依法对质押权的审查;对出质公司的监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完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体系;加强法制宣传;完善处罚手段等。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质押属于债务融资吗 股权质押不属于债务融资。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二、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是什么 股权质押登记失效的原因: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 三、股权质押是指什么 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股权为质押标的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所需的材料有: 1、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质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4、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现场打印出质企业股东出资证明; 6、股权质押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以上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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