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起诉公司公司解散具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的具体条件包括: 1、公司陷入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起诉主体为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一、小股东要求公司清算如何处理 小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公司解散:提议召开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股权的多数股东形成决议,同意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 二、公司股权没有继承还能解散吗? 股权未继承不能解散公司,因为没有继承就不是公司的股东。继承股权之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三、破产清算步骤有哪些 破产清算步骤有: 1、成立清算组; 2、全面接管破产企业; 3、破产企业财务审计; 4、清理、清算破产财产;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原破产企业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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