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抵押对象和条件 |
释义 |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签订担保合同后,房产抵押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后,抵押权设立。 一、抵押合同是否必须进行抵押登记 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无需登记,但抵押权不一定设立。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 但以下列财产作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后,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二、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具体是什么 法律对担保人的特殊规定有: 1、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2、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从合同依法成立且主合同有效的,从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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