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那么法定代表人任职的限制情况是如何的呢? |
释义 | 法定代表人任职的限制情况是,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 一、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公司、董事、厂长、经理对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4、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5、个人负担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二、非股东能担任法定代表人吗 按相关规定,虽然不是公司股东,只要不存在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当事人仍然有可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是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个人负债数额巨大,到期未清偿的; (五)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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