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查征信 通过征信报告,银行可以看到放贷前后,个人及配偶名下是否有按揭贷款记录,如果有,借款人就可能被列为高度怀疑对象。 2.查银行流水 如果借款人申请贷款之后,直接拿这笔钱去购房,比如把这笔钱打给房东或者给一些房产中介,那么银行很容易看出来。不过这种情况很少,放款后的一般操作是资金多次中转,甚至直接取现断流。 3.查资金实际用途 一些银行在放款后,会要求借款人提供收据、发票等资料,以证明资金是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更为严格的一种调查方式是,直接去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比如贷款是否用于购买原材料,如果发现压根没有所谓的原材料,那银行就很大可能会抽贷。 法律依据: 《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一 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不得向无实际经营的空壳企业发放经营用途贷款。对企业成立时间或受让企业股权时间短于1年,以及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借款人,要进一步加强借款主体资质审核,对工商注册、企业经营、纳税情况等各类信息进行交叉验证,不得以企业证明材料代替实质性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