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分别是:(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为了规范政务处分,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制定本法。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记大过;(四)降级;(五)撤职;(六)开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