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院诊断证明与轻微伤鉴定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1、伤情鉴定,有轻微伤、轻伤、重伤的区别,它是作为加害方是否构成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大小的依据,只有轻伤以上的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与此相关的还有一个伤残鉴定,这是计算赔偿事宜而进行的伤残等级鉴定; 2、司法实践中,往往对介于轻微伤与轻伤之间的伤情鉴定,需要医院的入院、住院等与治疗相关的材料才可以做出来,原因之一,轻伤一般情节较轻,危害后果不大,也没必要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对于存在明显伤势,比如进入重症监护室等情况时,派出所还是会将对方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之后,再做伤情鉴定;总之,伤情鉴定是在出院之后才做的,至于是否采取刑事措施,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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