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接到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可以要求银行冻结账户。实践中一般是当事人不履行债务偿还义务,拒不缴纳罚款等情形下,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的措施,就会冻结银行卡。在民事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冻结对方当事人的账户。 当事人信用卡出现过异常交易,比如恶意套现、伪造信息、密码连续错误等;也可能是因为债务人没有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将账户冻结等。 冻结银行卡号的方式: 1、持卡人可以直接携带身份证到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冻结; 2、持卡人可以把银行密码按错几次,银行系统就会自动将卡片进行冻结; 3、持卡人可以拨打电话给银行表明银行卡发生风险问题,请求冻结银行卡; 4、权利人申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