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在工资结算日起一个月内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未支付就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拖欠工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需要注意拖欠工资受到制裁的范围在于无故拖欠工资,即用人单位若是由于非人力所抗拒的自然灾害,确实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等法定原因拖欠工资,在征得劳动保障行政部同意后,可暂时过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具体延期限制由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当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先行与用人单位协商,若协商无效,则可以向相关劳动部门进行投诉并请求予以相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