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对物业涉及公共利益的违约如何应诉? |
释义 | 法律分析: 对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拒不履行相关规定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如果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处置小区共有部分侵害业主权益的,业主可以单独提起诉讼维权,一方面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一方面可以行使知情权,要求物业公司公示资金去向,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全体业主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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