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
释义 | 在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免责条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以及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损害对方财产的免责条款等。 一、免责条款是指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不公平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哪些格式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无效的案例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5、格式条款提供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6、造成人身损害可以免责的条款无效。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无效格式条款。 8、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9、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三、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租房合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是指承租人或出租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人身损害;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指承租人没有妥善使用租房,造成了房屋质量的重大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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