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拆迁纠纷怎么申请法院调解? 1、书写拆迁纠纷调解申请书。 2、准备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 4、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相关材料。 二、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2、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协议的约定的搬迁期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3、行政诉讼。 当事人的房屋拆迁纠纷对行政裁决不满的,可以进行行政诉讼。 4、补偿协调裁决。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 三、拆迁纠纷满足哪些条件才能申请复议?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四、拆迁纠纷行政复议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房屋拆迁纠纷也不是必须申请法院调解,根据造成拆迁纠纷的具体情况,也可以请当地政府部门调解处理,因为政府部门是有义务监督房屋拆迁工作的。此外,申请法院调解拆迁纠纷要有正当理由,例如征地主管部门制定好的征地决定就不可以调解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