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杭州房子拆迁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
释义 | 杭州房子拆迁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材料: 必要材料: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被拆迁人为个人的,需提供原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校对原件);被拆迁人为单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校对原件) 3)婚姻证明 4)安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安置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 5)市(县)房屋拆(搬)迁产权调换协议书或征收补偿协议书 6)安置及资金结算证明 7)房屋付款发票(收据) 8)被拆迁房的产权证明按以下情况收取: (1)被拆迁房屋系集体土地上的,须提交社区、街道或乡、镇两级确认的集体土地房屋权属证明; (2)农转居公寓,2008年12月8日后各区国土分局对集体土地上拆迁户的安置资格已审核确认的,提供农转居公寓房屋安置人员及配偶协商或自愿推举房屋权利人的协议约定书原件(该协议约定书须经原村委会、乡(街道)政府同意确认或经公证); (3)拆迁协议为2004年3月17日之后签订的,提交《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书(指被拆迁房屋系国有土地上的) 非必要材料: 委托书 受托人身份证明 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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