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今天先从以下两方面进行介绍: 第一,公司无论是提供产品和服务,还是只提供磋商平台,都有需要严格守法的义务。当企业业务属于通过网络提供某些特定产品和服务时,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而在公司作为提供磋商的平台一方时,需要充分履行监督管理的义务,需要对入驻平台经营者主体进行审查并核实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涉及食品、药品等销售活动的,如没有做到将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 第二,公司在涉及对个人信息和公司信息收集时。需要对采集到的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确保其信息数据的安全。并且,收集、使用和存储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活动必须是合法的、正当的和合理的。 我们建议,公司在网络运营时,需清晰自己的定位,明确权利义务。在取得相应的资质后,才能从事相应的活动;积极审查公司及个人信息并健全相应的保护管理系统,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