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不出席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债务人不出席怎么处理 债务人不出现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债款;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追债人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二、请问一下债务人不履行利息怎么处理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法利息,对方不支付的话,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支付的,自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或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法院会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是没有利息,如果约定的利息构成高利贷的,债务人也是没有义务偿还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宣告失踪的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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