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每件50-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起诉离婚时需预交诉讼费,法院最终确定费用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及比例。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如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额外缴纳;超过20万元部分,应按照0.5%缴纳。 2、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时,人民法院将作出立案受理决定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终,法院在判决时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及双方责任的大小,由各自承担相应比例。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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