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收费吗 |
释义 | 一、济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收费吗 不收费。 二、济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法律依据节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2、《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济宁市医疗保险人员减员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增员或者申报表 录用(招聘)通知书或调动通知书(调令或干部任职文件)或具有工资审批职责部门核定的工资表 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等证明人员身份的材料 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 外国人就业证件及居留证件 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减员申报表 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申报表 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保卡或户口簿或居住证或护照 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或社区(村委)提供死亡证明 出国定居提供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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