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设立合伙企业? |
释义 | 不可以。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有限公司吗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公司吗 有限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合伙企业为企业性质。可以开分支机构。 合伙企业本身不是公司,,不能设立分公司。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吗 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的公司可以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吗 1、合伙企业不能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而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即不为自然人也不为法人,而是非法人私营企业,所以不得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可以合并合伙企业吗 有限公司不可以合并合伙企业。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可以进行合并,公司只能与公司进行合并,合伙企业也只能与其他的合伙企业进行相应的合并,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实在要进行合并的,必须先对组织形式进行变更,处于同一组织形式后,再进行相应的合并。问: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答: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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