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结算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保险医疗费用,出院结算时直接结算。在符合条件的非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到区医保中心或市医保局办理基本医疗报销和大病保险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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